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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诗我是仰视的,对于诗人的这个称谓我感觉我不得靠近,因为靠近也是一种亵渎。说一句不留后路的话,所谓诗人又有几人对得起这样的称谓?一个人写一首好诗那也是真诗人,一个人写千万首诗,不好,那也不诗人。而对于好诗的鉴定这个不是由人来鉴定的,诗是沉淀出来的,那么唯有交给时间。而对于诗,对于他人的陈述与表达,我只能是表达自我的感受与观点。我在一个距离很遥远的位置,在门外看门外的风景,所以仅为一家之言,无从考究,不要以评论的高度来核对我对于我自私感受与看法阐述;做某些衡量。
我也是一个被遗忘的人 文/紫云儿
这是春天
一棵树却枯黄着脸
显然他病了
一只白色的小猫在远处张望
一种交谈的渴望
显然她被谁抛弃了
一个老人坐在石凳上
他不在乎绿荫将他掩盖
最好将他埋葬
他就是一枚不说话的石头
我突然想逃离
原来,我也是一个被遗忘的人
梁永周误读:诗歌的情景感决定着空间感的大小,要想存活,必定要有空隙来喘息,所以空间感能够让诗歌活着,表达的太满就像是患有了肺病,影响寿命。这一首诗歌的表达来看情景感很好,对于手法的糅合较为紧密,但是严谨性做的不好,虽然用“枯黄着脸”来修饰一棵树,从而呈现一种矛盾,季节与现象的矛盾来作为架构意象,让表达更为形象贴切;但是紧接着的“显然他病了”,此处的“他”应该为“它”,这是必要的逻辑所强制的;不管你用了拟人或是什么其他手法,但是借用意象的本体未变,那就是植物“一棵树”所以用“它”更为恰切一些。“白色”对于猫这个颜色修饰没有利用起来,显得有些无意义了,没用包容到表达的内核上去,虽是一首短诗,但是精简的空间相对来说还是蛮大的。而选择这一首来读的原因是,他写诗的状态,纯粹的不干预除界下思维世界的其他任何东西。对于最后一句话的重量,让前面“显然她被谁抛弃了/最好将他埋葬”都显得有些多余。诗歌的最大优势是在于语言上的慢性,单句的慢性有了,但是后一句往往又赶过了,这个尺度的把握还有打磨的空间。
想你的时候 文/如月之月
想你的时候
旧屋檐上的水滴了三下
再多几滴,就显的多余
想你的时候
每一片殷红都坐落在一场雨里
泣血,割腕,撕裂的痛蔓延于南岸
想你的时候,一朵百合
在相思的烟雾中,眼眉低垂
想你的时候,我一个人在夜色里
描小桥,描流水
描纸上的地老天荒
梁永周误读:诗歌以简约而占优势,表达含蓄而雅致,情感细腻而有层次。那么对于这首诗歌的语感非常好,同时诗歌的切入尤为新颖,沉稳有力且有渲染。不过蓄意上也有些小缺憾,例如“水滴了三下”这个“三”没有很好的利用,更没有解释这个数字,这是大缺憾,当然此处的这个数字在情感上有给到整首诗歌表达上的推动。“殷红”坐落“一场雨里”个人感觉不是很恰切,进而后面之所以用烟雾来说相思,那么应是一种情到浓时的恍然,飘渺还有一种理性的所隐,情感主导的自己。既然这样又怎会清晰的看到“眉眼低垂”呢?所以在逻辑的把握上不是很紧凑。对于结尾个人的意见是,若单用一个“描”字,那就描你前铺里的“三滴水”,或是换用三个类似动词,并且意象的选取上也可以大胆一些,毕竟“小桥、流水”这些用的人多了,也就俗了。
两个傻孩子 文/无字碑
笨笨跟爹走了三十里山路进城
回来时月亮正好照在井台上
笨笨说起路上笑红了脸的马兰花
说起城里百货大楼对面庄严肃穆的电影院
说起街道上香味四溢的小吃
笨笨说了一夜
我听了
一夜
梁永周误读:或许我对于这首诗的青睐是源于对于此类写法的偏好,当然我不是这种风格。第一点诗歌的语言上没有硬度,从而促成表达上的晓畅与通透;第二点是角度的选取与语言风格的相媲,让真善美的存真更为真切、贴切;第三点则是对于内核的凸显,必要的跨度中却做到了内在的呈现与连缀。诗歌做的最好的是他的留白,但是他的留白好的原因,是答案在题目里,留白是诗歌的一个重要手段,这一首诗可以说是类似叙事诗,可以说是一种小说与诗歌的结合,我更倾向于后者,因为对于“傻”是有考究的,这个对于读者因人而异,毕竟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莱特。如果说为了让诗歌有更好的广传度,可以更为透亮一些,让主核露多一点。让然我最为欣赏的是这个原版。
《父亲是一只猫》
文/江上
怀疑父亲是一只猫
纯黑色的一只猫
找不到一丁点儿洁白
习惯于在脚手架下撑懒腰
在太阳的暴晒下显得愈发精神
丝毫不会怀疑父亲这只猫的技艺
如果从数十米高的脚手架
丢下一根香烟
父亲会把一根香烟当做老鼠
准确凶残捕杀
并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进食
十几年操练着这门技艺
然而,当父亲正真遇到一只鼠时
父亲从不会凶残猎杀
压根从不会有这个念头
他总骂他那不争气的儿子为鼠
丧心病狂的偷掉了他的一切
由此,当真正遇到鼠时
他更害怕不能与鼠和谐相处
梁永周误读:新意对于一首是重要的。那么连缀意象的通透性、距离性、甚至是矛盾性,“父亲”与“猫”就是如此,诗人所具有的特殊“魔力”就是将矛盾意象变得顺承、贴切甚至透出神韵;寻找意象内质的本意连缀,从而将其嵌合,有好的呈现。这首诗整体由于表达主线的明确使其通透的同时,惊喜会少了些,“老鼠”是其逻辑性的一个巧妙外呈。再者颜色(黑色)与太阳的曝晒这些都是逻辑体现,可推敲的一首;其实是客观逻辑与自定义逻辑的双重结合。当然诗歌在“烟”“老鼠”这两个意象,尤其真假“老鼠”间的述描还是太过紧凑了,诗歌的空间感则是大大减弱。但是能够值得推敲的诗歌,绝不会差。
那个修鞋的女人
王磊
那个十年如一日早出晚归的人
那个一锤一锤把自己钉在菜市场门口的人
那个整整一天只会和锤子和钉子聊天的人
那个因病瞎掉一只眼睛的哑女人
那个五十岁还没有做妻子的修鞋女人
我只是感慨
她的一生修补好那么多只断了后跟的高跟鞋
可唯独垫不起自己命里短下去的一小截
梁永周误读:诗歌的视角倾向本就有些泄漏主题,表达内核就显而易见;虽具有通透性但是降低了咀嚼度。那这样就对诗歌文本的艺术性有更高的要求,诗歌中用了“钉”这个动词并没有新颖度,整体的述也略显平淡,并且诗歌最后的一句概括性与总结性过强了。对于此类的诗作更提倡白描的手法,至于内核是需要读者去感悟剖析的,而不是诗者言语出来的,“画”要比“说”更具有力度。
自荐作品:
《变色的口红》 文/苏德宏
装一发特制的奇异的子弹 如残阳吐出的火焰
又似眼镜蛇的剧毒
扛着饥饿的猎枪
来到繁华闹市的街头
穿过熙流的人群
瞄准一个贪婪的靶子
拔出欲望的枪,立马
发射利欲的子弹 瞬间
悲惨,倒在地下
喜悦,装进口袋
梁永周误读:诗人可能是试图用一种先锋意味的表达,用新意点出现实存状里的纰漏。其中有表现出厚重度和力度,主题也并没有恍惚,因为直接偏离了几个厘米。但是整首诗歌领域只有八个厘米左右。短小的诗歌里用了太多的意象,而对于意象的处理逻辑性有了,但是细腻度上的处理欠缺,而整体的表达重点的凸显也不是很好。适度才是好的,这一首显然用力过猛了。
梦想 文/东北浩
这些年,为了这个词
我对自己进行残酷的体罚
从最初的孤傲与执拗
到忍隐,夹起尾巴走路
直至用一把无情的刀
在眼角处刻下深凹的痛
最后,让一场干旱的后遗症
浓缩到头顶
这些年,我好像得了一场怪病
许多疼痛的时候
这个词,会像罂粟花的精华一样
令我兴奋、情绪昂扬
忘却一切烦忧
这些年,习惯于为这个词生存
绷紧的弓成了身体的缩影
而这个词汇的光泽
好像仍然在远方
梁永周误读:这一首诗是很自我的,这是褒义的。因为我始终认为极点会让一切都出现大反差甚至是翻转。那么我个人的观点是,私有的极限会创造出最大的共鸣。这一首诗一直是在表达自我,并没有借助别人对此的做或是想诸如此类的列举或是支撑,所以纯粹的私有。整个主体已经让人有共鸣,期次就是私有的情感,心路行走的过程等都是共鸣的激发点。这是这首诗歌的好处。但是诗歌的整体基调在把握上,以及笔墨分配上的偏重是真的偏了,要把一丝光的隐秘与潜伏表达出来,内蕴上欠缺了点。
荷塘如梦
文/ 黎周谷穗
今夜,梦是清香的
举一盏莲灯
穿过闹市
小小荷塘
打坐的蜻蜓不在
一群蛙失散了好多年
夜未央
凭栏的月,泄露了
怀中的村落和山水
梁永周误读:对于诗人的诗我读过了很多,对于此我的认识是一种浑然天成,这些句子就是她的,你找不到技巧的切口,也就是说骨骼和肉体是一同生长出来的,那不是构想出来的,而是被沉淀所酿造出来的,哪怕有相同厚度的沉淀,也未必写的出来相仿的句子,这就是风格。没有一丝的雕琢痕迹,“今夜,梦是清香的”,只局限在今夜的的梦,所以有了凸显,从而让后续的表达更为有力度,也保证了针对行。从而不回偏离。诗歌的蕴蓄是饱满的,“莲灯、打坐的蜻蜓”让诗歌富有了禅意,不过小诗还只注重表达上,所以升华没有那么强烈,但是纯粹了,这样是一种惬意所以也没有什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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