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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从演员到作家 于 2015-6-29 12:01 编辑
大凡贪官落马,或锒铛入狱之后,大多都会有写忏悔录的“习惯”。均不乏有其经典之作,一个人若知法犯法,把人民的财产公物不当一回事,自然会受到法律的自裁。外国无天堂,更不是贪官们的避难所。“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藏得再深,逃得再远,只要触犯了刑律,终将难逃法网。所谓“天作孽犹可恕, 自作孽不可活”。
近年来,不少贪腐大案呈现“家族式腐败的”现象。“落马”官员在位时,自己忙着捞钱逐利的同时,不少家属也不甘落后,成了官员贪腐的“助推器”,有的甚至走到台前,成了官员的“敛财”代言人。从玉石到瓷器,从字画到古董,各类珍奇古玩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他们的受贿清单里。这些贪腐官员的爱好并非是艺术品本身,而是看中其收受途径隐蔽、所谓变法多样。就连看电视、玉不离手、画不离口、人前一张嘴,人后一张皮。典型的两面人!为了给自己贪腐行为做辩解,寻找充足的理由,推脱受贿事实。说什么“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多么冠面膛惶的话、“高飞之鸟,死于贪食,深渊之鱼,死于香饵”,一个“贪”字,足
以令多少为官者身败名裂。“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毁”,搞权钱交易,最终覆水难收、送钱就是送你定时炸弹。“你来我往”成了利互谋取的赚钱手段,打着人情的牌子,其实就是贪官们遮羞布。毫无疑义,贪腐就是贪腐,权钱交易就是权钱交易。其目的不外乎就是企图掩盖自己的犯罪事实,避重就轻,减轻罪责,要知道,法不容情。行贿终归是行贿,受贿始终是受贿,只要胆敢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投桃报李”的道具,搞权钱交易,不管采用何种形式,处于一种什么状态,都是违纪违法的,都要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国无法则乱,家无规不成。珍爱生命!此次禅述愿能唤醒每一个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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