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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奖奖金6000元 第三届唐刚诗歌奖征集诗集启事
根据《奉节县夔州新诗研究会章程》和《唐刚诗歌奖评选办法》规定,经“唐刚诗歌基金理事会”研究决定:第三届“唐刚诗歌奖”自2023年元旦起开始面向海内外华语诗人征集诗集,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宗旨 “三不、三面向”。三不:不搞门户圈子,不讲关系,不讲人情;三面向:面向所有写诗人,面向安静写诗人,面向真正的好诗。 二、作品标准 在传统与现代的融汇中,具有创新意识、思想与艺术水乳交融,现代与传统完美结合的诗歌作品。其作品既是诗的,有诗的语言,诗的意境,诗的韵味,又是能让人读懂,给人以美的享受,回味无穷的中国现代优秀新诗(尤其欢迎描写“三峡”题材的新诗作品)。 三、评奖对象 全球所有用华语写作的诗人出版的新诗集。 四、出版年限 2018——2023年期间无论国内、港、台书号或经当地宣传、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的内刊号出版印行的诗集均可参评(凡已获得其它奖项的诗集不得参评,已参评首届和第二届唐刚诗歌奖的诗集不得再次参评)。 五、奖项设置 (一)、终身荣誉奖1人:奖励诗歌成就卓著、为中国新诗无私奉献、关心扶持发现新人、国内许多诗歌奖项始终轮不到、但依然默默写作的70岁以上诗人(按出版年限需寄三册诗集): (二)、优秀诗集奖5部,其中主奖1部:奖励中、外汉语诗人出版的优秀新诗集; (三)、本土诗人奖1部:奖励奉节本土诗人出版的诗集(现代新诗集、古体诗词集均可,评选条件可适当放宽,有参赛者即评)。 (四)、以上各奖均颁发荣誉证书。 六、奖励金额(奖金总额18000元) (一)、终身荣誉奖奖金3000元(可空缺), (二)、优秀诗集奖主奖,奖金6000元, (三)、优秀诗集奖奖金各2000元, (四)、本土诗人奖奖金1000元。 七、评委组成 第二届评奖委员会定为五至七人,由具有高度责任心、无私心的诗人和诗评家组成(评委名单与获奖名单一并公布)。 八、评选方法 (一)、参赛者将参赛诗集3册寄往指定地点,并自选诗集中的精短代表作五首(100行内)发到专用邮箱。代表作将分别在“唐刚诗歌奖微信公众号”、中国诗歌网等展示。 (二)、所有参赛诗集均由评委会进行初,复、终三评,初、复评根据代表作评选,终评结合诗集整体质量确定获奖诗人,评选结果分别在网络及有关媒体公布。 九、征稿时间 2023年元旦开始接收参赛诗集,截止时间2024年8月31日。 十、颁奖时间 暂定2025年择日颁发(颁奖地点:中国白帝城,5A风景名胜区)。 十一、邮寄地址 (一)、诗集邮寄地址:404600重庆市奉节县税务局门卫室。 (三)、联系电话:唐刚手机:15084347388,熊林清手机:15084393428。 十二、注意事项 参赛者在自选代表作后面附150字内个人简介,并附真实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邮箱地址,联系手机等。 十三、后续事宜 评奖结束后,所有参赛诗集统一编号,由奉节县诗城博物馆、奉节县图书馆、唐刚诗歌收藏馆永久收藏。 十四、解释权限 本启事最终解释权属唐刚诗歌基金理事会。 十五、主、承办单位 (一)、承办单位:奉节县夔州新诗研究会、唐刚诗歌基金理事会 (二)、协办单位:待定
第三届唐刚诗歌奖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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