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芒 发表于 2013-6-9 21:44

【重要】《北京诗人》论坛管理委员会章程(试行)

一、管理委员会名单:

站  长:木行之
执行站长:雨后春笋
常务站长:顾懿初
副 站长:水滴
常务副站长:山野浪人
管 理员:暮雨听轩   

管委会人员分工:
站长: 负责论坛管理、管理团队建设、纸刊主编等工作。执行站长:负责论坛日常运营、管理团队人员选拔、纸刊副主编、论坛选搞、对外宣传联络等。常务站长:协助站长工作,管理团队考核,监督委员的日常工作,并协助站长处理论坛事务、后台操作、人事任免、版主、会员之间的纠纷。站长和执行站长不在线时,可代行站长、执行的权利。
副站长:协助宣传、组织论坛内大型活动、诗歌赛事、网站事务活动。协助处理论坛事物。协助管理人事分工、任免、处理站务纠纷和事件。
管理员:巡视论坛各板块,监督论坛文化活动,临屏比赛秩序监督。日常比赛活动点评。维护各版面的秩序。必要时可临时指派相关斑竹人员协助工作。
编辑主任:主要负责协助主编做好纸刊的编辑工作。      
常务副站长:协助宣传、组织论坛内大型活动、诗歌赛事、网站事务活动。协助处理论坛事物,处理站务纠纷和事件。协助纸刊和网刊的选稿工作。编辑:管委会成员对被忽视的好作品可以高亮提读,并有直接加精的权利。及时补充到版面任务去。

任何委员均有参与管理决定的权利,并且相对影响较大的事件,必须尽可能争取更多常委的处理意见。始终贯彻公正无私的精神,摈弃人情恶俗。


管委会工作细则:
  1、在大型人事任免(常务版主以上的)须通过常委会议(3人以上)通过决定;
  2、一般版主及试用版主任免需通过首席版主认可,管理员发布命令;
  3、版主的推荐、任免需要遵循章程规定。(将以具体细则公告为准)
  4、论坛大型活动由站长倡议,按各委员或版主能力予以不同的安排,各成员必须服从管理和安排,协助活动顺利成功举办。
  5、论坛与其他网站、社会团体、社会机构等大型联办活动必须通过站长的允许,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
  6、论坛内部版面之间的活动,原则上尊重各版首席、常务版主的意见,由管委会委员审核通过后即可举行;
  7、版主之间的纠纷矛盾,由常务管理员牵头,首版参与的原则进行具体调查,公开出贴汇报情况,并给出客观处理意见,报论坛管委会研究后公布处理结果。

  8、版主与会员之间、会员与会员之间的矛盾纠纷,管理员可自行调查之后,公开具体情况,与在线管委会成员统一处理意见后,直接宣布处理结果;
  9、在诗歌板块出现的一切抄袭事件,任何版面的版主必须上报管理员和首版,不得隐瞒,坚决以事实为依据,以版规为准绳,由常务管理员全权负责整个调查处理过程,酌情给予处分,处理程序不得虎头蛇尾。

  10、对于公开与北京诗人论坛作对,或者反动分子、恶意危害论坛秩序安全的,管理层任何人都有权先斩后奏,在编辑区或者版主区备案。
  11、在处理论坛较大纠纷、影响恶劣问题上,必须按照这个流程:调查取证——公开汇报情况——与当事人分别沟通协调——提交处理意见给管委会研究——发布处理结果。不得草率,在没有调查结束、没有征求3人以上常委意见或者处理不太完善的前提下,不能公布处理结果。

  12、会员、版主投诉,由被投诉者的直接上级管理者处理,如有争议,移交处理。
  13、颁布此《北京诗人论坛章程》之后,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章程并无条件执行。
  14、管委会成员内部有意见分歧,在可以在管理员群里公开提出讨论,未达共识之前不得外传;
  15、管委会成员15天不在线的,不能切实负起责任的,不能积极主动完成本职工作的,不能始终贯彻公正原则的,经过其他成员提名、工作完成情况检查,站长、其他管理员协商一致,3名以上委员同意,暂时给予休眠或公开通告解聘,解聘后改为贵宾待遇。

  16、论坛实行站长监督机制:必要警醒的是,在网站公益运营化状态下,我们是民间的自发、平等团体。在形式上,可以分工、分职权、职位,但总体还是以合作为主。在内心里,大家均是兄弟姐妹,无尊卑、大小之分。一切以维护《北京诗人》整个团体正常、稳定运行为宗旨。

二、执行编辑:

       负责带领编辑和版主们为纸刊选送稿件,并进行二审。严格选稿质量,为纸刊输送优质稿件。

三、编辑:

       协助各版版主对纸刊推荐稿件进行初审。排好版、改正明显错别字等。平时协助版主工作,推荐精华帖。

四、首席版主:

       1.主持所属版面的全面工作,维护本版会员活动秩序,对会员发帖进行常规管理,对本版会员与会员之间、会员与版主之间发生的纠纷进行协调处理。      2.根据论坛发展重点和方向,拟定版面发展计划,策划本版常规活动并拟定活动规则,对本版设置等有建议、修改、调整、批评权。
      3.团结本版所有版主,对本版内的常任版主有考核、提名、推荐、任免建议权。本版版主有重大违规行为时承担连带责任。关注会员、版主,对常驻优秀会员和优秀版主有建议表彰权。
      4.带头发帖,认真跟帖评论,引导会员发帖方向以形成版面特色,抓好本版推精和荐稿工作(原则上一位版主或诗评员推荐加精后,另一版主可附议,并执行加精操作),对本版优秀帖子有直接加精、推荐权,对不符合加精条件而加精的帖子有取消加精标志权。

五、常务版主:

   1.积极参与版面管理,对本版会员帖子进行常规管理操作。
   2.带头发帖,认真跟帖评论,对优秀帖子有建议加精权,对其他版主或诗评员加精建议有附议并操作权,版主与评论员有两人推荐加精,即可对该贴执行加精操作。
   3.协助首版策划组织并参与栏目活动,对版面管理和论坛管理有建议批评权。
   4.发现并推荐人才,对优秀会员有建议表彰权。
   5.出现个人不能或不便解决的的问题时,有权向其他有权限处置的管理人员反映。


六、版主:

   1、认真阅读《北京诗人论坛》原则(附后),做到言行一致。
   2、自觉、严格遵守论坛制度中所有内容。
   3、积极配合论坛管理员工作,遇有决策冲突时,以论坛管理委员会意见为准。
   4、积极发现和培养论坛版主和后备队伍,并及时将名单报版主会议室审议。

          5、在首版和常务版主的带领下:
  B、版主可对其所辖区域进行删贴等操作。
      C、为保证精华区质量,请各版主认真评帖。如版主有严重个人偏激行为,经发现确认后,由首版予以警告,并上报管委会,严重者经管委会协商后撤消其所任职务。
      D、论坛鼓励用户注册登录发贴,鼓励积极发言,倡导优秀评论,请版主慎用手中权力,勿打击用户热情。
      6、版主们同时要做好纸刊的荐稿工作。

     7、发现版面上凡有反动、攻击政府及领导人、淫秽、广告、恶性灌水等贴一律立即复制到版主会议室,及时通报。版主应将原帖删除。版主和评手可视情况可给予发帖人劝告、警告,必要时版主可以使用封杀ID等处罚。(特别注意论坛制度中提到的违禁帖子范围)
   8、每次登陆论坛应首先查看论坛动向和最新讨论帖子(一般都会置顶),积极参与论坛建设,积极参与讨论,服从决议。凡有任何工作问题或是意见、查询等请先在版主会议室发帖沟通,勿同时在版面或他版发帖。否则将视作违反纪律,可据情节轻重予以撤职。
   9、版主和评手必须对自己ID密码妥善保管,不得借予他人使用或多人共用,各版主可互相监督,并上报论坛管理委员会。经查实,将提出警告,不思悔改者管理员可以马上撤消其职务,并予以广播和公告。
   10、对会员的意见或查询及时处理回复,若不能处理则及时与论坛管理员联系。
   11、鼓励原创及热心会员,对版面上优秀作者多回复并标记高亮以示鼓励。
      12、版主可向首版和常务版主推荐精华优质贴。凝聚中坚力量,吸引新人。
      13、繁荣版面,努力为论坛出谋划策,并在可行情况下实施。积极组织版面各项活动,活动结束时总结汇报。并与兄弟版面多加往来,互渗互助,及时自觉补充到人手不足的版块。
   14、三日内不能行使版主请到版主会议室请假,连续两周不能行使职责的请说明情况并自发辞职申请,等回来后可以续任。
   15、对于不负责任或有其它不利于论坛的行为的版主和评手,其他版主和论员有权利在版主会议室进行弹劾,最终结果由管理委员会裁决。
   16、工作主动,团结论坛兄弟,不恶意挑衅滋事。


  补充说明:
  1、为论坛作出过一定贡献的版主经过正常途径卸任后享受荣誉版主待遇。
  2、特邀评论员作为版主侯选,应该在任职期间努力拿出自己的实力来证明自己能力。
  3、请对版主和评手职务端正态度,真正为会员服务。也请重视你的职务,不要轻言辞职,因为除了对论坛有重大影响的版主或者评论员,其他的辞职申请我们会立刻接受,以便论坛的新人补充和正常运作。


  任何管理人员,务必要发扬风格,树立威信,坚持原则,公正无私,多忍让、多亲和力。所有版主、会员等人,除了加强个人修为外,还担负有监督上级的责任,避免整体出现偏差。要绝对杜绝个人私欲的膨胀。




                   《北京诗人》管委会
                                                                                                                                       2013年7月9日



杜鹃晓色 发表于 2013-6-9 22:14

支持!

土元 发表于 2013-6-10 12:33

支持,拥护!:victory:

郭应国 发表于 2013-6-10 12:58

支持和学习

罂粟 发表于 2013-6-10 15:15

支持!

露珠晶莹 发表于 2013-6-11 11:10

拥护支持!!!

雨倾城 发表于 2013-6-11 18:30

关注一下。

雨倾城 发表于 2013-6-13 09:37

支持一下

水滴 发表于 2013-6-13 13:55

支持。

山竹聆月 发表于 2013-6-14 08:42

支持、学习章程

山涧水 发表于 2013-6-14 10:30

支持、学习章程

朱静洁 发表于 2013-6-28 15:57

支持、学习章程

纤纤柳 发表于 2013-6-29 18:30

支持!学习!!!

龙龙 发表于 2013-6-30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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